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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学院(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专科员工转专业规定(修订)
时间:2017-05-10  


成都学院(2003网站太阳集团)本、专科员工转专业规定

(修订)

成院教〔2014〕173号

为鼓励员工勤奋学习,充分调动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学校实情,特制定本规定。

一、  申请转专业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后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2)学生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已完成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修读并获得学分,且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以内(含30%)。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学生入学所属招生科类与申请转入专业所属招生科类要求不一致的;

(2)招生时低批次录取专业的学生转入高批次录取专业;由低学历层次专业转入高学历层次专业;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生申请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者;

(5)入学以来有违纪记录者;

(6)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二、转专业人数控制

1.各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25%以内(含25%);

2.各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以内(含10%)。

三、转专业考试及确定转专业名单

1.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按专业类别(普通类、艺体类)及层次(本、专科)分类组卷和考试,该考试成绩占学生转专业总分的20%;

2.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不含全校性任选课)成绩加权平均分占学生转专业总分的80%。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不含全校性任选课)成绩加权平均分即


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

∑课程成绩n×学分n

∑学分n


课程采用五级分制和二级分制记载成绩的,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如下:

五级分制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

五分制成绩

优秀

良好

中等

及格

不及格

百分制成绩

95

85

75

65

55

二级分制与百分制成绩的对应关系

二分制成绩

合格

不合格

百分制成绩

85

55

3.集团在转专业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当年考试及格线的学生中,根据转专业限额(即本规定第二条)及学生申请转专业志愿,按转专业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综合考核后进行录取。

四、申请转专业流程

集团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组织报名申请、资格审核、转专业考试、拟转专业员工名单公示与公布。具体流程如下:

1.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大学一年级在校本、专科学生,按学校统一时间安排,填写《成都学院(2003网站太阳集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并附其它证明材料,交学生所在学院;

2.学生所在学院汇总、审核、签章后,连同《成都学院(2003网站太阳集团)学生申请转专业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3.学校统一组织转专业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集团根据转专业总分确定拟转专业员工名单,由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

5.学校发文公示与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后,学生进入新专业学习。

五、转专业员工学籍管理

1.在学校下达同意转专业正式文件之前,学生学籍仍归原学院管理,学生若无故旷课、旷考,除按相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取得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后方能毕业;学位授予按转入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生转专业后,其学籍转入新的专业,由新专业所属学院管理,原专业所建立的学籍档案材料和转专业材料存入该生档案;

4.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废止。

成都学院(2003网站太阳集团)员工转专业申请表.doc

成都学院(2003网站太阳集团)员工申请转专业汇总表.doc


一审:

二审:

三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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