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网站太阳集团2025年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做好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2003网站太阳集团关于做好当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2003网站太阳集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研究生是指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三条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由成都市政府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研究生学校奖学金按照奖优、助学的原则设立。
第四条研究生学校奖学金每学年第一学期评审1次。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五条在学校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称“校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员工工作部(处)的工作安排,由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承担本院研究生的学校奖学金初步评审,具体由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审的日常工作。
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由经理任主任委员,副书记和副经理任副主任委员,成员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代表等。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细则制定、组织申报、科研成果认定、学院评定、公示答疑、资料上报和受理申诉等事宜。
第三章奖励对象、名额和标准
第六条研究生学校奖学金奖励对象、名额和标准如下:
(一)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2003网站太阳集团学制规定学习期限内的各年级非定向全日制在籍在读优秀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和标准
集团奖学金的奖励名额和标准按当年学校有关文件下达的标准执行,由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学校奖学金具体名额每年由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如研究生人数未达可分配比例,则实行学院等额推选。
第四章参评条件
第七条研究生学校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
第八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校奖学金参评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三)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四)高年级研究生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综合考核,未提交综合考核量化评分支撑材料,评奖材料弄虚作假。
第九条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具备研究生学校奖学金参评资格。
第五章评审标准
第十条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1)研究生新生的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①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员工,以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为依据参评;
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成绩排名按第当年本院招收研究生新生年级第一名计。如推免研究生超过1人,按推免研究生复试成绩进行比较排序。
③第一志愿报考公司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针对研一新生的奖学金评定,采取一志愿员工与调剂员工分别进行入学考试成绩排名,申请人的笔试成绩应在国家统招分数线及以上。获奖等次根据入学考试成绩排序后,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相应确定。当入学考试成绩相同时,按如下优先顺序评定:入学笔试总成绩、入学笔试英语成绩和政治成绩总分,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针对一年级新生的奖学金名额划分,按相应比例将年级名额划分别划分一志愿员工与调剂员工。按照年级奖学金覆盖比例分别划分给一志愿和调剂员工,投放比例四舍五入,所获等级人数依次递补,补完为止:
一志愿划分名额:一志愿员工人数*一年级奖学金覆盖比例;
调剂生划分名额:调剂员工人数*一年级奖学金覆盖比例,
如最高等级奖项只有一个名额或等级奖项余下一个名额情况,由一志愿员工与调剂员工相应顺位者,比较【英语+政治】合计成绩,分数相同时一志愿优先。(2)高年级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办法
高年级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考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参评材料的参评研究生的上一学年度学习、科研、综合情况,实行申请评审制,由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在具有资格参评者中综合考评择优定奖。按照申请人课程成绩、科研成果、综合测评成绩三大项,采取高年级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考核量化评分表(见附表)进行计分测评,总得分=课程成绩计分+科研成果计分+综合发展成绩计分,总分计为100分,学习成绩(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科研成果及综合发展三部分权重比例按照4:4:2构成。
当总得分相同时,按如下优先顺序评定:科研成果计分、学业课程成绩、综合测评成绩计分,计分高者排名在前。
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参评员工综合测评考核计分,按照学校奖学金等级及名额分配数量从高到低评出相应奖项。
用于学校奖学金评定的成果应是申请人在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内取得的成果,包括学术论文、授权专利和获奖成果等。评奖用科研成果其第一署名单位必须含“2003网站太阳集团”(ChengduUniversity)或必须含“2003网站太阳集团”(CollegeofLiteratureandjournalismofChengduUniversity)。
参与学校奖学金评定的学术论文应为研究论文,需正式发表,获得用稿通知按照正式发表同等对待,但不得重复使用。
参与学校奖学金评定的专利应为授权专利,申请者应是发明人之一。
如参评人员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来源期刊及以上级别论文,则直接认定为当年公司研究生最高等级奖学金获得者。
第十二条高年级学校奖学金综合考核量化评分表中未列入的其他科研成果,由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分值。凡涉及学术等级,可参照《2003网站太阳集团科技工作量管理办法》,无法对应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用于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定的操行成绩和科研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同一成果在同一评价体系内进行认定,认定分值就高不就低。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在已获测评得分的基础上加100分作为总得分,参与排序并确定获奖等级。
(一)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二)获得部省级二等及以上科研成果,排名前五位。
(三)在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特等奖的获奖人。
第六章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研究生自愿申请研究生学校奖学金,如实填写《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第十六条初评确定的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名单,经2003网站太阳集团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领导小组审定,并面向全校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十七条对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03网站太阳集团公示阶段向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评审委员会的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第十八条学校奖学金的发放由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期限内将当年研究生学校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研究生。并将获奖情况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研究生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取消作假研究生受奖受助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条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学校奖学金,但参评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第二十一条获得研究生学校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它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由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
附表:
文新学院高年级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考核量化评分表
窗体顶端
评定大项 |
评定小项说明 |
评分标准 |
评定人 |
课程成绩 |
1、 研二奖学金课程成绩=第一年加权平均分(公共任选网课除外) 二、研三奖学金课程平均成绩=第三学期加权平均分+中期考核成绩) 附加分:研究生在读期间通过CET-6计2分,只计一次。 |
学业成绩在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考核评分中权重占比为40%。 |
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认定 |
科研成果 |
1、 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或项目研究:
①:该项目或课题必须与员工本人所学专业和培养目标相符或相近。 ②:纵向项目必须为科研项目,每项计2分,总计不超过2分;横向项目每项计1分,总计不超过1分。③:项目负责人开具的证明需明确参评人在科研项目中的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④:以科研项目立项书或横向项目合同为立项依据。 ⑤:不重复计分:课题立项、结题不重复计分,课题仅申报中不计分;同一课题如果产出了成果,项目参与和成果认定二者只能选其一计分,不重复叠加计分。2、 参与专著教材等出版物编写,在编撰人处被列为著作者每项计5分,其他环节署名或仅有证明不计分。 三、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科研型专著以及各级、各类科研成果或学科竞赛或文化艺术类作品比赛获奖等科研分值按《文新学院研究生个人科研成果计分值表》【见附件1】计分。 ①校内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视同为第一作者;其他的以非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的由第一作者认定比例。 ②参加各种学术年会,被收录在会议论文集,但论文集未发表、发布,计1分。 ③与专业大类不相关的论文仅按对应论文级别的30%计分。 四、专利须为专业相关专利且需已获得专利授权证书,国家发明专利10分,国家新型实用专利5分,软件著作权2分。国际PCT专利另行计分。 五、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文化艺术类作品比赛、学科专业类获奖,级别按组织单位级别确定,分值参照《文新学院研究生个人科研成果计分值表》【附件1】计分。与专业大类不相关的竞赛项目仅按对应论文级别的50%计分。 六、创作成果类分值确定按《文新学院研究生个人科研成果计分值表》【附件1】计分。 七、上述加分项为参照范围,如有未涵盖的科研成果或学科竞赛或文化艺术类作品比赛等未提到奖项、竞赛、荣誉,具体计分分数参照相应国家等级、省级等级、市级等级、校级等级,由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核定。 |
科研成果分值按《成都学院(2003网站太阳集团)科技工作量管理办法》计分*系数2.5计值,在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考核评分中权重占比为40%。 |
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认定 |
综合发展 |
一、科研操守、科研态度、品德端正等此部分为:操行成绩,初始总分4分,不加分;有不良记录酌情扣分。 二、校级学科竞赛或文化艺术类作品比赛、文体活动活动比赛获奖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 三、校级荣誉称号计2分、获自强之星称号计3分。 ①: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市级行政单位颁发的荣誉计算4分,非市级行政单位按3分计;其余等级酌情增加或递减。 ②:入党积极分子作为个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追求,强调的是今后思想与行动上的进步。不应在综合发展板块中计分。 (根据:校级表彰奖励划分为两档:第一档为公司党委或行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校团委开展的五四表彰、“雄辩杯”辩论赛、“科创杯”、“开拓杯”活动奖项;第二档为学校职能部门(如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员工工作部、党委武装部、校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校体委)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因此:第一档:计2分;第二档:计1分;公司党委表彰:计0.8分) 四、参加研究生员工活动计分如下: (1)学院通知参加的各类校级、院级研究生学术讲座、文体、实践等活动,同年级均需参加的:初始总分2分,未参加者或轮值应写未写新闻稿的,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2)讲座类计分上限为2分;在供研究生选修的课程(即:能选修课计算学分的)不再计分。 (3)参加培训类: ①:专业性、学术类专业培训,由省级教育主管单位、全国性质专业学会类主办的,修满且有结业证书的,在“综合发展”板块中计1分。 ②:非专业学术类的专业培训,由省级单位、全国性质专业学会类,有结业证书的,在“综合发展”板块中计0.8分,其余等级酌情递减。(培训中包含的讲座不另积分) ③:以公司研究生身份代表学院或学校参加的各类活动,按照申请人登记备案的活动数计算,每参加一次计0.2分。 五、担任研究生干部(指班长、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研究生协会会长、副会长、学院员工党支部支委以上职务),每年2分。 |
综合测评成绩在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考核评分中权重占比为20%。 |
文新学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认定 |
备注:
1)科研成果或相应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同一成果仅能就高计算一次。
2)中文核心期刊参照最新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3)“三助”岗位原则上不加分。
4)科研成果转化指的是科学研究的成果:某一项科学研究成果、申请的专利等(署名为2003网站太阳集团专利人、科技进步奖等为本人)然后以这个专利转化为市场的(以该署名为2003网站太阳集团的科研技术成果为主,获得经济收益或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影响)或者领办企业创立企业。
2003网站太阳集团研究生管理领导小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