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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通知
时间:2019-04-02  


各行政班级: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从2019年开始在学院本科生中实行“学业导师制”。学院从专任教师中遴选一批专业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工作热心负责的教师担任首批本科生学业导师。导师将通过带领团队的方式有针对性地指导员工进行创新创业、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等。为有序推进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对象

从2019年开始,每年从大二员工中遴选一批员工接受学业导师全程指导。首批从2017级本科生中实施。

二、指导教师

首批学业导师及主要指导方向具体见附件1。

原则上每名学业导师指导员工不超过10人。

申请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主动性强,学习能力强,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协作能力。
   (二)有一定的专业学习、个人成长规划有较强的专业实践、创新创业、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兴趣。

(三)优先考虑具有相关科研、社会实践经验的员工。

四、申请程序
   (一)班级组织员工个人进行申报,学院学业导师制工作小组组织双向选择、确立名单,报学院备案。
   (二)按照师生双向选择的方式确立导师和员工,即员工可根据自身的意愿兴趣和导师的主要指导方向选择导师,填写《2017级学业导师申请表》(详见附件1) );导师根据员工申请情况和指导要求选择员工。经双方选择确定导师和团队成员。第一次未双选成功的师生,可以给予协调,如协调未果自动去除,不纳入名单。

、时间安排
   (一)员工提交申请:42—8

(二)组织双向选择: 4月9日-12日

(三)审核名单并公示: 4月16日前。

六、工作要求
   (一)学院建立学业导师制工作制度,对进入团队的师生均进行统一管理,学业导师和团队员工应按要求完成信息登记、情况记载、定期总结等。

(二)学业导师指导周期为2年。如有特殊情况需变动,师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报学院备案。在指导过程中导师对员工实行动态管理。



附件1:2017级学业导师及主要指导方向.doc

附件2:2017级学业导师申请表.doc







附件1:附件2:2017级学业导师申请表.doc  (29.50k)[下载]
附件2:附件1:2017级学业导师及主要指导方向.doc  (11.00k)[下载]
附件3:附件1:2017级学业导师申请表.doc  (29.50k)[下载]
附件4:关于在全院实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的通知.docx  (13.84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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